索引号: 61032600048/2022-03020 |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10-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眉县财政局扎实推进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统一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扎实推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组织开展了清产核资,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改革方案,提出所属企业分类改革意见,按时报送联合工作组;三是严格审核。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对各主管部门报送的改革方案进行逐户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财政局根据改革方案审核意见,汇总形成了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名单,由县国企国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审查,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定。
通过一系列扎实工作,对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12户国有企业中,按政策规定维持现有管理体制的企业3户,划转企业7户,按市场化处置的企业2户。全面完成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