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1/2022-03454 发布机构: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眉太公路MTTJ1标段取土场临时占用林地的
批复

发布时间: 2022-11-16 16:06:13 浏览次数:


眉太公路MTTJ1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临时占用林地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同意你单位在眉县汤峪镇新联村四组临时占用2.833公顷林地作为眉太公路MTTJ1标段取土场用地。临时占用林地的位置坐标和四至边界,以《眉太高速一标段取土场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依据,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林地。

二、临时占用林地期限:2022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三、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应当在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按照要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还原林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四、要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占用林地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临时使用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批准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县审批局提出延续临时使用林地申请。

此复。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