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2022-04153
发布机构:眉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2-15 17:19:28
名  称: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5 17:15:5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对已过有效期以及试行的规范性文件,除程序性规定、技术规范和实施法规、规章以外,原则上一律废止,确需继续使用的,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新制定印发。

按照《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县司法局对现行有效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过期废止的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本次清理结果,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修改后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觉维护法制统一。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doc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