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3796 发布机构: 眉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12-26 10:30:55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年12月26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宝政函〔2022〕73号)文件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我县正在实施的《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眉政发〔2019〕20号)从即日起废止。该行动方案已征求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符合我县实际。

二、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统筹县、镇、村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或SO2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小时均值)。预测AQI日均值>150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预警条件时,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建议性减排措施。沙尘暴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不适用本预案。

(二)预警分级。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按照24小时均值为指标,可以跨自然日计算。AQI>200持续天数和SO2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作为各级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不纳入本应急预案范畴。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的历史数据以及地理位置,市上将我县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与市上同步启动相应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2浓度(小时均值)>500微克/立方米。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2浓度(小时均值)>650微克/立方米。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监测SO2浓度(小时均值)>800微克/立方米。除以上预警等级之外,需注意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三)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当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步发布预警信息,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当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及以上预警,接到《眉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单》的单位,根据要求参与24小时联合值守。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信息,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同步发布预警升级、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

(四)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调度指挥。三是加强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