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3/2022-03785 发布机构: 眉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一、二批第二周期、第四批、省级联盟
第一批药品和人工晶体医用耗材集采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2-27 16:15:02 浏览次数:


县级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宝鸡市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试行)》(宝医保发〔2021〕83号)和《转发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医保发〔2022〕39号)要求,县医疗保障局按照《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规定对各医疗机构第一批第二周期、第二批第二周期、第四批、省级联盟第一批药品和人工晶体医用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进行了测算,现予以公示。

一、药品(——表示无基数)

单位:元

医疗机构名称

第一批第二周期

第二批第二周期

第四批

省际联盟第一批

眉县人民医院

473052

13546

65827

30177

眉县中医医院

12155

11825

143140

112283

眉县妇幼保健院

2

39

4077

16

槐芽中心卫生院

10898

——

——

——

横渠中心卫生院

11340

——

13406

32826

金渠中心卫生院

870

477

6065

——

齐镇中心卫生院

——

——

482

——

常兴中心卫生院

24

135

35

68

汤峪中心卫生院

——

1448

——

——

营头中心卫生院

730

3970

1735

——

马家卫生院

17273

18

695

——

小法仪卫生院

1136

——

——

——

青化卫生院

96

0.6

90

——

第五村卫生院

11112

1074

——

1230

二、耗材(——表示不涉及或无基数)

单位(元)

医疗机构名称

冠脉支架

冠脉球囊

人工晶体

眉县人民医院

——

——

——

眉县中医医院

——

——

——


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示电话:0917—5545066。

受理地址:眉县市民中心三楼308室。


眉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