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1/2022-01565 发布机构: 眉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2-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整治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2-22 11:04:24 浏览次数:


陕建管发〔2022〕100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整治工作督导的通知》(陕建发〔2021〕226号)文件要求,省厅于1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市场整治工作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共分三个组,采取听取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随机抽取项目等方式开展工作,对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督导,下发执法建议书13份。

二、检查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方面: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部分项目疑似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
(二)违法违规施工方面:部分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问题。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部分项目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程款支付担保政策未落实;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四)现场管理问题:部分中标施工、监理企业现场执业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日志记录不规范;部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存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情况。
三、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黄冈学府城(北区)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全信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俊;施工单位:四川中恒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力夫;监理单位:中陕核工业集团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文正。项目建设规模57734.76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中标项目经理刘立夫在中标前不具备任职条件,项目经理对现场情况不熟悉,到岗履职情况须核查;有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在其他他单位注册且未在供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监理单位中标总监未在现场履职,企业指定的总监李小良变更手续未完成且未在供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项目名称:西高新天和防务二期-5G通讯产业园项目(北区)
建设单位:西安天和腾飞通讯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贺增勇;施工单位: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明川;监理单位:陕西秦军国防工业工程建设监理所,项目总监:张虎。项目建设规模69762.45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中标项目经理安敏从2020年10月工程开工至2021年4月不在岗,由技术负责人冯晓罡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参加监理例会,冯晓罡未在目前供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制度落实资料。
3、项目名称:荣华·水岸新城1#地块二期地下车库,1#、2#、4#--10#楼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荣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文刚;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姜姝英;监理单位: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原总监杨培理,2021年4月20日变更为李护亭,2021年11月1日正在变更其他人员。项目建设规模62236.71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单位西安分公司人员,与实名制系统中显示的实际现场人员不符;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日志记录不规范,部分记录没有记录人及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名。
4、项目名称:碧桂园凤凰城项目三期14#、15#、27#-31#、71#商业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宝鸡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段家浩;施工单位: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虞正明;监理单位: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周瑾。项目建设规模97539.78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监理单位中标总监理工程师梁战长期未在岗履职,监理日志存在无记录人及总监签字等行为;实名制管理系统管理不规范,系统中所录人员与现场不一致;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维权公示牌信息不全。
5、项目名称:宇林·水岸名邸温泉住宅小区(商五、商六车库、9#、17#)
建设单位:陕西宇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兴林;施工单位:华北冶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卫东;监理单位:西安兴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李晓春。项目建设规模51101.5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问题;项目经理在岗不履职,部分签字为代签,未参加过监理例会;实名制管理未有效运行;现场农民工工资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监理记录不规范,总监在岗不履职,监理日志签名为事后补签,未主持过监理例会。
6、项目名称:铜川市董家河循环产业园5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铜川市融鑫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万青;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戴恒诚;监理单位: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长辉。项目建设规模39338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此项目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垫资施工,导致存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风险;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单位为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涉嫌造假,无法核实农民工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7、项目名称:渭南碧桂园春风南岸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渭南市滨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晓东;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项目经理:夏选宽;监理单位: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晟。项目建设规模76245.26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夏选宽长期脱岗,资料替签;总监张晟从未到岗,资料替签。
8、项目名称:广济依水居
建设单位:榆林广济依水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纪雄雄;施工单位:榆林市天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康开颜;监理单位:榆林市大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锐。项目建设规模124006.85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未按部、省的要求通过系统平台办理,存在线下办理、体外循环的问题;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与项目规模的要求不符;施工单位大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缴纳社保。
9、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延安市宝塔区棚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宣博;施工单位:延安治平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宜江;监理单位:渭南建设工程监理中心,项目总监:张强;延安益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黑烨。项目建设规模118398.62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参加大部分监理例会,疑长期不在岗履职;施工单位大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缴纳社保;监理单位渭南建设工程监理中心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总监涉嫌长期不在岗履职;监理单位延安益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存在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与监理例会纪要、监理通知单不对应现象。
10、商南县翠微花园住宅小区开发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商南县岭阳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龙柏;施工单位:江西省前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昌花;监理单位: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小玲。项目建设规模:44171.91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建设方将土方工程肢解发包;施工单位未提供与建筑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筑工人工资未由建设单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未足额发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涉嫌长期不在岗履职,大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由施工单位缴纳社保,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单位总监涉嫌长期不在岗履职,除总监外的监理人员均未由监理单位缴纳社保,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
11、项目名称:天元邰城印(1#-4#楼、配套+商业、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工程)
建设单位:陕西广和元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贺高琪;施工单位:陕西方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葛三虎;监理单位:陕西方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宏博。项目建设规模67406.99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实名制管理未有效运行;现场监理人员均未由监理单位缴纳社保,存在资质挂靠嫌疑,部分监理日志未反应总监管理痕迹。
12、项目名称:碧桂园·南湖学府项(二标)
建设单位:韩城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锴;施工单位:中天西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胜军;监理单位: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闫小波。项目建设规模52948.38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杨胜军长期脱岗,资料替签。
13、项目名称:百顺世家
建设单位:陕西神木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小平;施工单位: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匙小宾;监理单位: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陈平。建筑面积234024.21平方米。
发现主要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参加大部分监理例会,疑长期不在岗履职;监理单位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未参加大部分监理例会,疑长期不在岗履职;抽查5#、6#、8#住宅楼及车库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监理单位陕西三秦工程技术质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盖章,未经建设单位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的要求,对上述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建筑市场各参与主体要针对本次通报中的问题引以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对此次督导反馈的问题,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处罚情况向省厅反馈。同时,要以此次督导工作为契机,持续强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断提升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