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1702 发布机构: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眉县霸王河人行便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暨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3-07 17:04:00 浏览次数:

眉县兴业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依据宝鸡市水利局《准予出具眉县霸王河人行便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暨防洪评价报告审查同意决定书》及专家审查意见,经局务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的霸王河人行便桥位于眉县经开区西侧,G310霸王河桥上游390m处,桥梁横跨霸王河,桥轴线与霸王河基本正交,两端坐标分别为:左岸X3788579.714、Y483483.173,右岸X3788514.639、Y483598.855(CGCS2000坐标系),桥梁全长123.84m,桥宽3.0m,设计桥跨为6×20.5m,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桩基础。

二、项目建设方案

眉县霸王河人行便桥工程建设方案(审定本)采用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基本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同意修建霸王河人行便桥。

三、洪水影响评价

同意眉县霸王河人行便桥工程《洪评报告(审定本)》关于设计洪水、桥梁壅水、桥位冲刷计算方法和采用成果,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结论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四、相关要求

1.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涉河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规定和技术规范严密组织实施。工程开工建设前,你公司应持此批复意见、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说明及平面图、防洪影响补救措施设计方案到县河务工作站签订河道清障协议,并向市河务工作站备案。

2.施工期间要重视水环境保护,严禁在河道内挖沙取土,禁止乱倒渣土、堆放物料及排放污染物,对因施工损坏的道路等要及时进行修复。需在汛期施工时,应编制汛期施工度汛预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批,并服从防汛部门的度汛指挥,确保施工人员、设备以及河道行洪安全。

3.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县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放线,由县水利局监督实施;竣工验收前需通知县水利局组织河道岸坡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工程竣工后,要清除河道内临时设施、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县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不得投入运营。

4.该桥梁0#、6#桥台桩基位于左右岸堤防设计断面内,对堤防安全有一定影响;由于桥梁的建设,引起桥下游冲刷加剧,对桥位处两岸堤防基础产生影响。你公司必须对桥位上下游一定范围两岸堤防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堤防工程安全和两端桥台安全。堤防加固方案应由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出专项设计,并报水利局同意后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

5.桥梁两端与堤防衔接不应影响堤顶防汛抢险道路畅通;桥梁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你公司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6.工程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监测、制定应急方案,若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有关河道管理部门。

7.从批准之日起3年内,该工程未施工请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