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3/2022-03376 |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2-04-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签发人:黄文哲
侯米兰、蒋红侠、张成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的议案》(第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的议案”,立足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实施产业振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们破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和发展缓慢难题,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尽快协商解决。
自2017年以来,全县每年将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的60%以上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实体项目,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样板、思路和方法。5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992.76万元,支持全县37个贫困村及23个脱贫村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85个,建设内容以猕猴桃贮藏冷库、花粉生产线、面粉厂等为主,目前所有项目均已产生收益。
根据您提出关于加大对非脱贫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力度的议案,我局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和落实:
一、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金渠镇非脱贫村按照不超过资金总量30%的比例,积极申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目前金渠镇非脱贫村已入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3个,其中八寨村2022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期大棚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实施,指导金渠镇非脱贫村谋划申报农机服务站建设项目4个,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指导非贫村自筹资金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在中、省、市财政资金政策支持范围内,积极协助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财政补助资金,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减轻村组资金压力。
三、指导非贫村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按照“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现有资源、资产、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增强”行动,进一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有效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动力不足、机制不活、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力争到2022年底,使薄弱村减少到30%以下、较强以上村达到35%以上,到2024年底薄弱村全面消除、较强以上村达到50%以上。
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有效地促进了我们更好地抓好工作,再次对您表示感谢。您以后如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改进。
眉县农业农业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