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3/2022-03541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4-21 09:12:35 浏览次数:

类  别:B

签发人:黄文哲

王保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加大中小型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提案》(第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型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小型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提案”,立足实际,对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和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将尽快协商解决。

自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立足于“指导、扶持、服务”三大职责,以“数量增长、质量提升、机制创新、实力增强”为目标,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为切入点,加大宣传、正确引导、积极扶持,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培育和规范提升,截止目前,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到390家,入社成员2.02万户,辐射带动农户4.2万户,涌现出了一批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管理水平高的示范合作社,总体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农户多、涵盖产业广、服务内容宽的良好态势。为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每年我县遴选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实施中省市财政农业项目,培育典型,重点扶持,近五年累计安排合作社实施中省农业项目74个,累计投资2350万元。

根据您提出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我局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和落实:

一、强化财政扶持。指导中小型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猕猴桃贮藏冷库和分选设施,壮大合作社实力,同时解决群众卖果难,销售难问题。

二、加强金融信贷服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为果业专业合作社协调贷款资金,解决了合作社贷款难问题;在猕猴桃收购季,通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等形式,协调县农商行、农行、邮储等金融机构为合作社贷款,助力合作社收购农产品。

三、加强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按照《示范社建设标准》,协助合作社建立一套完备的管理体系,扩大合作社成员和产业规模,带动更多的农户加入合作社,逐步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积极申报中省市示范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营能力。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再添措施,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切实履行指导、扶持和服务三大政府职能,从项目支持、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服务、品牌营销、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切入,支持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乡村振兴。

您对中小型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有效地促进了我们更好地抓好工作,再次对您表示感谢。您以后如果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改进。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