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3/2022-03520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4-22 15:40:59 浏览次数:

类  别:B

签发人:黄文哲


张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立足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实施产业振兴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们破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和发展缓慢难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很好地促进作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尽快协商解决。

自2017年以来,全县每年将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的60%以上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实体项目,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样板、思路和方法。5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992.76万元,支持全县37个贫困村及23个脱贫村实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85个,其中宁渠村2021年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10万元实施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建成单体库容75吨冷库4座,安装冷风机、智能机、风幕机、配电柜等配套设备4套,购置塑料周转筐16000个,木质托盘400个等,目前冷库项目已产生收益。

根据您提出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我局主要从以下几点做好改进和落实:

一、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金渠镇宁渠村按照不超过资金总量30%的比例,积极申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指导非贫村自筹资金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在中、省、市财政资金政策支持范围内,积极协助申报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财政补助资金,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减轻村组资金压力。

三、指导非贫村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按照“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现有资源、资产、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降低负债风险。

今后,我们将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增强”行动,进一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有效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动力不足、机制不活、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有效地促进了我们更好地抓好工作,再次对您表示感谢。您以后如果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积极改进。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