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1928 发布机构: 督查室
生成日期: 2022-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县政府2022年第2、3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
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4-22 09:06:35 浏览次数:


县政府2022年第2、3次常务会共研究事项17项,需要督办落实11项,已全部落实。现将会议决定事项具体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8项,需要督办落实4项,已全部落实

议题一:传达学习全市稳增长暨项目建设调度会议精神,研究安排我县一季度开门红工作

落实情况:一季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8.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2.39%,超出时序进度7.39%。已开工重点项目241个,开工率82.25%。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36个,落实到位资金52.56亿元,引进外资企业1户。集中签约项目11个,引资29.1亿元。

议题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落实情况:一是对我县18项考核指标体系逐项分解,分析2019年至2021年完成情况,提出2022年进位措施。二是收集各部门行业统计指标,完成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初稿。三是开展“四下”企业抽样工作情况调研和农业统计大讲堂。四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对15个服务业单位研发费用投入、3个在库项目、15户限上商贸企业等数据上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防范统计造假。

议题三: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眉县政府网站开设《环保督察专栏》,县电视台开设游飞字幕,滚动播出环保督察公告,融媒体开设专栏报道,切实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日常监管检查执法力度。对5起中央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县域15户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安装、联网、运行情况和20户重点排污许可企业持证排污信息公开情况,立案查处1起。三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活动4次,共检查镇街摊点100多处,扣押违法摊点烟花爆竹8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污染天气管控2次,检查工业企业38家次,施工工地32家次。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我县的10个问题(其中8个属实、2个不属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6个环境信访问题,均已全部办结。

议题四:研究审议《眉县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及有关事宜

落实情况:一是《眉县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已以眉办发〔2022〕10号文件印发实施。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能细化谋划目标任务,及时与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对接联系,做好镇村商业网点和农资服务网点的选址协调工作,推进商业网点统筹策划工作。二是对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编制申报商业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县项目资料,加强与省市商务部门对接。三是召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储备项目库培训会,组织企业申报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目前上报项目16个,总投资10565万元,计划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810万元。四是镇村连锁便利店建设速度加快,明润优康通、齐峰美农、邮政、韵达等重点流通企业全力做好供应链网点下沉,已在首善、齐镇、金渠等镇村布点。五是提升眉县电子商务大数据平台,整合供销、邮政等资源,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

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共研究议题9项,需要督办落实7项,已全部落实

议题一:学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眉县“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督促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推进诚信眉县建设。二是研究我县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了《眉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推进我县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议题二:研究审定《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落实情况:一是《眉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已以眉政办发〔2022〕14号文件印发实施。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交通运输部创建验收评分标准,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了再次细化分解。三是对照示范性创建验收标准,积极与鄠邑区对接联系,学习创建工作经验,弥补我县创建过程中的短板。

议题三:听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管理机制,继续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考评占比,以考核倒逼落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和“无诈社区、单位、村镇”创建活动。通过“微警务”在11个三级群和自建群发布反诈宣传信息350余条,美篇信息56篇。累计完成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55696人,实名41499人。

议题四:研究审定《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落实情况:一是《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已以眉政发〔2022〕9号文件印发实施。二是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会,以“八清一改”为主要内容,开展清洁行动;筹备全市现场会,点位提升改造已全面展开;做好2021年1140座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和2022年农村1000座户厕改造工作;开展植源性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落实86个行政村的专(兼)职水管员,并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印发《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集中开展了1次农村供水设施排查。四是修订完善《眉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五是研究制定了《眉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以眉政办发〔2022〕19号文件印发实施。

议题五:听取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有关事宜

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前期全县村庄分类工作及镇村两级规划编制名单统计,明确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等事项,计划4至6月先对汤峪镇、横渠镇两镇及镇内各1个村庄开展规划编制,探索镇村规划编制技术经验和实际问题,后逐步全面开展镇村规划编制。二是通过与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等有关规划编制单位交流咨询,初步明确编制单位资质要求等事项。三是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内容要求,将建立协调机制,两规协同,差异规划,同步编制落实。

议题六:研究审定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数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关事宜

落实情况:已按《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3号)要求落实调待政策,完成了养老金调待后第一次正常发放,共发放56210人次、9126802.12元;同时完成了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1394103.00元、222876人次的基础养老金补发。

议题七:研究审定《“花满眉坞”美化设施设置实施方案》

落实情况:一是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花满眉坞”美化设施设置实施方案》已完成项目政府采购备案,于4月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二是县林业局投资300万元,建成了我县草花生产基地;提供1500盆各色草花,完成城区破损花卉更换;目前已培育“五一”摆放草花45万盆,培育“七一”草花小苗52万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