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3030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05-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县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2〕25号)要求和《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承办单位办理走访率达到100%,代表对办理答复工作达到“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基本原则
各承办单位要把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全程抓、业务股室和人员具体办”的分级负责制,建立台账、把握节点、有序推进。要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办理工作有督促、有考核,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主办主动、协办自动”,协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1个月内将其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负责汇总起草答复函,并报县政府审定后行文答复。
三、办理要求
(一)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办前、办中、办后积极主动联系走访代表,充分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答复。建议答复函要突出解决问题,不说空话、套话,语气诚恳。要按统一格式行文,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办理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能够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标注“A类”;所提问题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或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工作计划,并承诺了解决时限的,标注“B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从交办之日起3年内难以解决或留作工作参考的,标注“C类”。
(三)严格程序。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各承办单位要加快办理工作速度,于8月19日前将答复函报县政府督查室初审,经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代表书面答复,当面填写《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征得代表满意后,于8月26日前以县政府文件印送代表,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两份)。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