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3/2022-03530 |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2-05-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B
签发人:黄文哲
王社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法仪村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第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已相继实施了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力带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了县域经济一体化大发展。
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第4号)、《陕西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农发〔2019〕117号)、《宝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宝规〔2019〕005号-农业农村局002)要求和相关规定,建设高标准农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当地政府和项目实施行政村农民群众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性高,实施项目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对近10年来立项建设的农田建设项目区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确需建设的,按照“填平补齐,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申报程序申报,经批复立项后建成高标准农田。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小法仪村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与汤峪镇政府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同时紧盯农田建设项目动态,积极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争取尽快对石头河东干十斗渠首段进行修复,将渠水引水上塬并配套相关灌溉设备,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