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0/2022-02452 发布机构: 眉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眉县低效园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22 09:44:59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低效园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的背景

为了解决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的冲突,全面完成今年省、市下达我县占补平衡指标考核任务2000亩。通过套合二调、三调数据,我县有1万亩左右的低效园地,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低效园地退出复垦后可新增占补平衡指标。

二、方案主要依据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9号)

《关于改进管理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3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三、方案出台目的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低效园地)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县2022年2000亩占补平衡目标任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占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先补后占,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切实维持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今年省、市下达我县占补平衡指标考核任务2000亩。

(三)工作步骤

1、基础数据提取。依据全国第二次、第三次国土调查及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叠加后,全县约有1万亩低效园地可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今年先行实施省市下达我县占补平衡目标任务2000亩。按镇街提取数据后于6月29日统一格式下发。

2、镇街调查确认。各镇街根据下发的资源数据,逐地块调查核实,对每个地块的权属及作物种植现状做出确认,并明确能否做为后备资源实施占补平衡项目。于7月20日前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3、部门审查认定。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各镇街上报调查成果,组织县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并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上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各镇街低效园地占补平衡项目目标任务。

4、项目立项。待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后,由村组向镇街提出申请,各镇街初审汇总后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立项申请报告,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5、测量设计。县自然资源局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依据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的相关要求,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后,做好工程测量设计。

6、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的招投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制度,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县自然资源局要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8月31日前完成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的实施和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7、项目实施管理。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具体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巡查检查,坚决制止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超范围施工等现象,严厉查处外运砂石土资源、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以实施占补平衡项目为名、行乱采乱挖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8、项目验收及后期监管。

(1)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开展竣工县级初验,经县级初验合格后,提请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验收。验收通过后,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入库、举证、报备工作。

(2)项目后期监管。项目后期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进行登记,并与所在镇街和产权所有人(村、组)逐级签订移交清单。同时,逐级签订项目管护责任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人,确保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