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3389 发布机构: 眉县宣传
生成日期: 2022-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关于农民工和困难人员减负稳岗的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6-22 10:15:35 浏览次数:


1.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具体标准:参保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按我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90%核定,2021年5月起,我县最低工资水平为1575元/月。(经办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5546929)

2.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高不超过50%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最高不超过50%社会保险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办单位: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554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