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2422 | 发布机构: 卫健局 |
生成日期: 2022-06-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C
签发人:达军平
蒋园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触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暴露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基础设施薄弱,防护物资短缺;二是公共卫生服务人力严重不足。为改善以上问题准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工作开展,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具有群众性、基础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特点,对于防护物资缺乏等问题,通过加大供给等途径缓解,但从长远看,为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其服务能力。一是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二是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投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包括医疗设备、病房(特别是传染病房)、传染病防治设施的购置更新,改善参与疫情防治工作医务人员的健康防护条件。五是吸引民间资本的加入,改变农村公立医疗机构单一的产权结构,同时注意保持医务人员队伍的独立性,防止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的削弱。六是加强公共卫生方面基础培训,包括各种传染病诊断、治疗、消毒、防疫知识,培训工作由县卫健局协调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使之系统化。七是保证经费,制定考核办法,由县级专业机构负责培训教材的撰写。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解决乡村医生的进修问题,上一级医疗单位负责免费进修和培训。八是进一步强化对村卫生室的扶持和管理力度,乡村中有专门的卫生室和医疗用房,严格医疗用品的消毒、使用。九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联系,进行合理分工。加强县、镇卫生防病单位的人员配置和建设,对防控人员实行准入制度,比照公务员的考核录用程序加以规范管理。
二、多方筹措资源,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投入,并鼓励社会资本、乡镇集体经济、乡村自治组织等加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在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同时,着力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具备独立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的村卫生室,并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三、充实专业人才,加强农村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一是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改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等措施留住现有人才。免费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提供业务培训、进修机会、技术支持,有效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二是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可充分发挥回乡大学生、务工者等人员作用,组成志愿队伍,协助防控工作。三是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支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基层医疗单位多点执业,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
四、多途径多举措,全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农村居民健康素养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个人、社会、政府的共同努力来实现,一是针对农村居民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因外出务工或忙于农活无暇顾及健康等特征,采用多种方式提升其健康素养,助推实现全民健康。二是人人有责任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具备维护健康的基本行为能力。社会有责任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如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通过举办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开展专题健康知识讲座、入村入户宣讲等形式传播健康知识。三是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机制,构建支撑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相关立法和政策规划,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让农村居民从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有更多获得感、更加关注自身健康,同时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配合度。
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