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0/2022-02590 发布机构: 眉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眉县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7-14 09:49:42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方案主要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陕政办发〔2021〕3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2〕23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宝鸡市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函》(宝市自然资函〔2022〕58号)

三、方案出台目的

由政府统一组织对空间生态环境、区域节能、水土保持区域、矿产资源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考古、地震安全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晰土地出让的系列标准,实施“净地”出让,营造市场竞争氛围,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提高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全过程监管。

3.主要目标。2022年底前县经开区完成区域“标准地”评估评价工作且新批工业用地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地”供应。

(二)基本含义和指标体系。

1.基本含义。“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2.指标体系。“标准地”指标体系由内涵性指标和外延性指标构成。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开展“标准地”区域评价;2.制定控制指标体系;3.严格执行按标出让;4.明确“标准地”出让履约要求;5.推行承诺制审批服务;6.按标规范项目建设;7.联合落实对标验收;8.加强监管评价机制。

(四)工作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7月);

2.探索推进阶段(2022年8月至9月);

3.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强化改革协同;

3.强化评估监管;

4.强化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