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2768 |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按照《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绩〔2022〕15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决定从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对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个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防范化解重大财政风险,提高政府主体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单位名单
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县民政局、眉县第三小学
三、检查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被检查单位应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藏、瞒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眉县财政局
地址:眉县平阳街农业大厦1203室
电话:0917-5542542
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