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2-02839 发布机构: 眉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财政局全力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9-15 14:00:05 浏览次数:


为应对消费价格同比增长,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眉县财政局积极贯彻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2)474号)文件精神,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保险人员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进行价格临时补贴补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督促相关部门上报补助人员名册并进行人员审核,严格按照资金审批程序进行资金发放。此次通过“一卡通”系统为困难群众、优抚对象15061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45.183万元,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为8名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