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4852 发布机构: 眉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3-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1-29 09:35:13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全县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陕西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的意见》(陕水农发〔2023〕44号),宝鸡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宝政发〔2023〕14号)等部署要求,特制定《眉县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通过农村供水改革,创新管理、管护模式,切实解决我县农村规模化供水率低,管理不规范、不专业等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主要内容

1.创新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组建眉县城乡供水安全中心,主要负责全县农村供水规划建设、运行指导、保障管理;二是成立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步设立镇街分公司,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企业化管理、专业化运营、智慧化服务”。

2.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一是优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是大力推动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三是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3.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项目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规定。

4.增强农村供水管护能力。创新工程管护机制,以镇街为单元,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监管,明晰工程产权,明确责任主体,提升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

5.开展农村供水改革试点。在齐镇开展农村供水“全域统管、分级负责”管理体系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由点带面向其他镇街进行推广,全力构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新格局。

6.强化水质保障。强化水源保护,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建立健全供水单位、水质检测机构和疾控部门三级水质监测检测体系。

7.加强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修订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做到预案前置,落实应急供水保障责任人,健全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储备应急供水物资,落实运水车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从2024年起,按照农村供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每年安排200万元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用于规划编制、运行维护、水质检测、水价补贴等。

9.持续落实好用地、用电和税收优惠政策。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灌溉电价标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按照政策执行。

四、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压实主体责任。农村供水保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体系建设、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

3.凝聚工作合力。相关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保障机制。

4.取得工作实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明晰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制定措施,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效完成,为全面推进“五个眉县”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眉县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与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