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4963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3-12-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至6月12日对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营头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营头镇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总预算由镇政府和财政所预算组成。营头镇辖7个行政村,68个村民小组,截至2022年底,全镇总人口2.3万人,总耕地面积3万亩。营头镇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等11个站办,镇政府及财政所均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截至2022年底,营头镇账面反映资产总计17201693.95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17201693.95元。
审计结果表明,营头镇及镇财政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支基本合法,预算执行基本规范,但在部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支付、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二)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三)超预算列支费用
(四)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
(五)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责成营头镇在今后工作中科学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真实;对“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责成营头镇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超预算列支费用”的问题,责成营头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对“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的问题,责成营头镇及时上缴应缴财政资金;对“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责成营头镇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营头镇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按月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同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收支行为;二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及时上缴财政资金,加强固定资产核算、盘点、折旧等工作,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是加强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营头镇按规定报送了审计整改报告,组织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提升编制预算业务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及时拨付相关专项资金,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开展保障房租金挂账清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计划于2024年4月前完成未缴财政款的清查及上缴。
眉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