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19/2023-04988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审计局关于眉县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9 10:03:4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自2023年6月5日至6月20日,我局对眉县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实施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

1.“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眉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了“提升办事便利化行动、提升项目服务保障行动、提升投资吸引力行动、提升高效监管创新行动、提升政务服务行动、提升政策法规保障行动”等六大行动,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二是县级政务服务便民事项和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入了省级“秦务员”平台。三是编制并公布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

2.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情况。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审批,对承接的13个部门147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审批细则,率先编制县级层面《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手册》,使各类事项办理环节平均压缩40%以上,申报材料平均减少35%以上,办理时间平均缩减65%以上。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指导全县22个部门完成243项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认领合法性审查工作,编制完成《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向社会予以公布。三是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管理。

3.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情况。一是2021年8月印发了《眉县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实施方案》(眉政发〔2021〕12号),对全县涉及的6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实行清单管理。二是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直接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等3项涉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10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对“娱乐经营许可”等4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

(二)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情况

眉县积极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制定了《眉县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眉政办发〔2022〕39号),在眉县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截至目前,已完成眉县首善汽车配件制造产业园2023-4号地块(170.22亩)土地供应前期“7+N”即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区域节能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域评估工作,并且通过挂牌出让完成了该宗土地供应工作。

(三)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情况

1.“亩均论英雄”政策落实方面

眉县2021年12月出台了《关于推行“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眉政办发〔2021〕59号),为全面建立全县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提供了遵循。为了形成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合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了眉县“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夯实部门责任,明确了各规上企业是“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主体。

2.“亩均论英雄”政策执行方面

截至2023年1月,眉县已对全县参加亩均效益评价的84户规上企业分别进行了亩均效益评价,并汇总上报市工信局。对眉县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全权委托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

(四)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情况

眉县自然资源局主动与县发改、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推动“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的开展,2022年7月,制定了《眉县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自2022年8月以来,对四址清晰、权属无争议、土地出让划拨价款、税款缴纳完毕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将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权籍调查等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把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的不动产登记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确保在向用地单位交地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已办理了“交地即交证”业务5宗,其中包括已完成“标准地”供应的眉县首善汽车配件制造产业园2023-4号地块。

(五)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情况

眉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所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全部进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县住建、水利、交通、工信、农业、林业、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各自负责本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全部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招投标工作,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六)集中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情况

眉县2019年初成立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欠办),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集中全面排查,并建立了台账,进行集中治理,于2020年9月底对拖欠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全部清偿完毕。为防止出现新的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现象,健全完善了长效机制,眉县清欠办接受相关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情况的举报并核实,同时跟踪债务单位清偿欠款情况。近两年,认真贯彻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审核,按项目进度适时拨款,杜绝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行为。

(七)培养招商引资“投行思维”方面

1.招商引资“投行思维”落实方面。眉县2022年7月出台了《2022年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十条措施》(眉办发〔2022〕50号),结合眉县的实际,围绕钛及钛合金、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酒、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文旅康养等七大产业链成立了七个产业招商分局,实行每个重大项目确定一名包抓县级领导、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套优惠政策、确定一个责任单位、一名科级项目专员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2.招商引资项目成效和实现预期目标方面。近两年眉县招商引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招商部门围绕主导产业板块排出了一批相关产业链项目和一批龙头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既能与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又能与市场需求相吻合,起到了引进一个辐射带动一片的作用。2021年3万吨高性能精密钛合金及钛管钛板生产线项目、眉县猕猴桃全产业链数字化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得市委市政府大项目特别奖和大项目奖,2022年眉县淮海100万辆钠电新能源车辆西部产业园项目、眉坞老窖酒生产项目分别获得市委市政府大项目特别奖和大项目奖。

眉县2021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施《宝鸡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眉县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在“放管服”改革、“标准化+承诺制”改革、培养招商引资“投行思维”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名存实亡”的个体户监管困难。

2.在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方面,还探索开展“一码管地”工作。

3.在招商引资项目形成效果方面,未建立一批重点科研机构和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目录,便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参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对在“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名存实亡”的个体户监管困难的问题,建议眉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名存实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户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探索对其事后监管的方式方法,形成改革经验向外推广;对在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方面,还未探索开展“一码管地”工作的问题,建议眉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一码管地”方面积极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开展“一码管地”工作;对在招商引资项目形成效果方面,未建立一批重点科研机构和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目录,便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参考的问题,建议眉县招商引资管理部门结合眉县的产业发展实际加强与重点科研机构的对接,掌握更多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便于各招商队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参考。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的问题,眉县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招商服务局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

眉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对逾期未年报的235户企业、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26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2023年上半年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6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个体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眉县(截至2022年)154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眉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学习外地“一码管地”的先进经验,等待省市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后我们再积极推行。

眉县招商服务局一是“走出去”对接院校、科研机构、产业研究院等机构,先后赴西咸新区秦创原、西安交通大学压缩机研究所、合肥现代农业示范园等科研机构及园区,对接装备制造、农产品种植等项目二是积极邀请科研院所来眉考察,先后邀请浙江大学考察团、中科院·中科睿创、陕西乡村振兴研究院来眉实地考察了解我县优势资源,对接猕猴桃产业链数字经济总部、高端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项目三是及时梳理重点高科技、可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目录,印发给各招商队伍,利用小分队外出招商契机充分对接,县级领导多次带队实地考察台州吴以舜博士可产业化科技成果石墨烯粉体材料生产、中科院上海硅盐所刘宇研究员可产业化成果绿色水系钠离子储能电池等项目。


 眉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