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4989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审计局关于眉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9 10:06:3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自2023年6月6日至7月28日,我局对眉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对每年下达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并较好完成。结合眉县的实际制定了《眉县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眉办发〔2020〕37号)、《眉县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镇(街)、县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眉办发〔2020〕5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通知》(眉食药安委发〔2023〕1号)等制度。

制定了食品生产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措施,实施了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验制度,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按照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开展不同频次监督检查;落实了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原材料安全

追溯体系。健全了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制定了《眉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眉政办发〔2021〕51号)。开展了食醋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食用植物油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开展了对特色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其他专项整治活动执行情况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经常性检查。眉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区脱贫户及残疾学生提供午餐补助(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全县34所学校(500人以上)、幼儿园(300人以上)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学生购买了食品安全保险,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县111所学校、幼儿园全部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落实了校长陪餐制度,全县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印发了《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餐饮浪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印发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对农村婚丧嫁娶宴席各镇街确定了食品安全监管员。

(三)重点市场及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执行情况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眉县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开展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至2022年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80起,涉案金额17.34万元。

(四)食品监督抽检及检验检测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及省市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了国家、省、市级安排的抽检批次和抽检数量,2020年至2022年,共抽检2294批次,不合格39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每季度对承检机构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检查。按照国家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进行处置,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抽检监督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或公示。

(五)食品安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至2022年共收到省级补助资金16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19.5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42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食品检测中心设备购置、试剂耗材、临聘人员工资、基层市场监管所经费等。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政策,措施得当,执行有力。结合眉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开展了对食品安全检查、抽检、执法等工作,成效较好。各类专项资金使用基本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部分包保干部未能熟练运用《陕西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对现场检查督导情况不能及时录入系统。

2.在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个别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不到位,记录不全,未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3.部分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存储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不规范。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36664.7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包保干部未能熟练运用《陕西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对现场检查督导情况不能及时录入系统的问题,责成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包保干部运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的培训;对个别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不到位,记录不全,未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责成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于部分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存储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不规范问题,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学校在食堂采购时严格索票索证并进行登记,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36664.72元的问题,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相关账务,做到专款专用。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审计报告进行了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关于部分包保干部未能熟练运用《陕西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对现场检查督导情况不能及时录入系统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包保干部,建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微信群,及时解答包保干部督导中遇到的问题,协助包保干部按时完成督导任务;关于个别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不到位,记录不全,未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大对市场主体的食安人员履职检查处罚力度,完善包保干部查看企业食品安全日记录、周治理报告、月调度会记录制度;关于部分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存储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登记不规范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关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公务用车维护费36664.72元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账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眉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