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4999 | 发布机构: 眉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 2023-12-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对横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实施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横渠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民政、司法、计划生育、村镇建设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镇政府内设党政办、人大主席办、经济发展办等17个站办。2022年总收入11136000.25元,总支出14277278.10元。
审计结果表明,横渠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预算编制、执行等基本规范,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交个人所得税2959.92元。
(二)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三)无审批报销差旅费。
(四)支付业务附件资料不全。
(五)经济合同履行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漏交个人所得税2959.92元的问题,责成横渠镇将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959.92元全额予以上缴;对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责成横渠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限期补提固定资产折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无审批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责成横渠镇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把出差审批关,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对支付业务附件资料不全的问题,责成横渠镇认真核实相关经济业务,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今后应严格支出业务审核,规范经济支出,防范经济风险;对经济合同履行不规范问题,责成横渠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确保出现质量问题时,单位权益不受侵害,减少履约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漏交个人所得税2959.92元”问题,横渠镇于2023年10月7日已将税款2959.92元全额上缴。今后加强税款申报缴纳;关于“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横渠镇已按照查出未入账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今后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单位资产账实相符;关于“无审批报销差旅费”问题,横渠镇针对此问题今后将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把审批报销制度,并在机关会上组织学习《眉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关于“支付业务附件资料不全”问题,已补齐完善相关附件资料,今后将加强报销票据审核把关,对附件不齐全的票据不予报销;关于“经济合同履行不规范”问题,经查,供货方已于2022年7月25日给镇政府缴纳5%质保金25650元,并在2023年2月14日(质保期满后)退还供货方质保金25650元,今后加强合同审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眉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