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260004/2023-04897
发布机构: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3-12-08 16:22:48
名  称: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眉政办发〔2023〕63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实施方案
(2023-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8 16:22:48 浏览次数:

文字解读:《眉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眉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docx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