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2313 | 发布机构: 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2023-03-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人道救助是党和政府社会救助渠道的补充,是针对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一、如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具有陕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人道救助:
1.重大疾病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较大,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数额较大,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2.突发事件受害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经政府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3.红十字会认定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各(区)县、市红十字会收到人道救助申请后全部通过“互联网+红十字会”信息化平台系统逐级审核提交,省红十字会不接收报送的纸质材料。
(三)资助标准
1.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较大时,可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个人承担费用1-2万元(含2万元),救助资金为个人承担部分10%,救助资金1000-2000元。
个人承担费用2-5万元(含5万元),救助资金为个人承担部分15%,救助资金3000-7500元。
个人承担费用5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救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救助资金比例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以元为单位。本年度救助资金不足时,按实际余额救助。
2.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在第一时间给予救助,标准为500-5000元。
3.特殊困难的家庭,在政府临时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二、人道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一)《陕西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三)申请人详尽陈述实际困难的申请书原件(签字按手印)。
(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原件。
(五)残疾、低保户需提供证明复印件。
(六)政府救助证明。
(七)病情证明材料:
1.诊断证明原件(医院盖章);
2.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病案室盖章);
3.住院结算票据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
4.陕西省异地就医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普通住院结算单其中之一复印件(医院盖章)。
(八)申请人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人姓名、账户号码、开户行详细名称、联系电话)。
(九)其他所需资料(见管理办法、救助申请表相关要求)。
几点说明:
(一)异地就医:《陕西省异地就医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内须有民政救助或大病救助(非大病保险)任一项有明确救助金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普通住院结算单中医疗救助或优抚补助任一项中有明确的救助金额可视为得到过政府救助。
(二)婴幼儿无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可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卡,同时提交申请人医学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三)政府救助证明必须有实际救助金额。
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917-5545351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