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3-03284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3-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领导解读:《眉县粮食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3-07-07 11:52:05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县粮食市场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宝鸡市粮食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修订《眉县粮食应急预案》

问题1:该预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赵宝英:2023年4月份,县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眉安办发〔2023〕23号),并对预案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负责相关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近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现对2019年颁布的《眉县粮食应急预案》(眉政办发〔2019〕59号)进行修订。

问题2:该预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赵宝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宝鸡市粮食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问题3:该预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赵宝英:为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问题4:请对预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赵宝英:《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测与预警、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培训和演练、附则8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从编制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级划分4方面阐释《预案》修订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机构构成及职责。

第三部分是预测与预警。分为市场监测与报告、预警、预测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发布4部分,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应急保障。分为粮食储备、应急保障系统、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通讯保障4部分。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内容包括一般(Ⅳ级,蓝色)状态时的响应、较大(Ⅲ级,黄色)状态时的响应、重大(Ⅱ级,橙色)状态时的响应、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状态时的响应、信息共享与处理、指挥与协调、新闻报道、应急结束8部分。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分为调查与总结、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表彰与奖励、处分与处罚4部分。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调查评估,分析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第七部分是培训和演练。要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并按照部门职责要求,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

第八部分是附则。

问题5:预案中涉及的具体举措是什么?

赵宝英: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以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特别重大(Ⅰ级,红色)状态时的响应

县政府决定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后,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作好以下应急工作。

1.1实行县内粮食市场24小时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县粮食应急机构要随时掌握本地粮食市场动态和供求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则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1.2如县内出现应急状况,迅速采取重大(Ⅱ级)状态的各项应急措施,召开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向市政府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并按市政府和县政府要求作好储备粮的组织供应工作。

1.3加大市场管理,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媒体公开。

1.4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5请示市政府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2.重大(Ⅱ级,橙色)状态时的响应

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示启动本应急预案。

2.2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应急工作指挥部立即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情况,并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3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半日报告。县粮食应急机构每日11时、17时前,将粮食市场波动等情况向县政府及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2.4迅速召开形势分析会。根据事态发展,研究确定以下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意见,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1)下达县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油)动用计划,制定销售和运输方案。

(2)启动全县粮食后续加工运输应急措施,由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调度,落实保障措施,统一安排运输和供应。

(3)组织对事态发生地的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规定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眉县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4)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在重点地区(首善街办、齐镇、槐芽镇、横渠镇)、重点群体(部队、学校、医院、大型商业超市等)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5)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粮食市场供应通告,重申粮食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告诫经营者遵纪守法,纠正粮食市场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者。

(6)组织开展对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如果上述措施不能奏效,由县应急工作指挥部提请县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3.较大(Ⅲ级,黄色)状态时的响应

3.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后,迅速采取一般(Ⅳ级,蓝色)状态中的前4项措施。

3.2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日报。县粮食应急机构在每日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价格变化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向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则随时上报。

3.3迅速召开形势分析会议,及时派出工作组,具体指导事态发生乡镇和有关企业开展粮食各项应急工作。

3.4迅速派出检查组,对全县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整顿检查。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3.5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要求,由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3.6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一般(Ⅳ级,蓝色)状态时的响应

4.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县区级粮食应急预案后,要立即将县粮食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向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启动24小时应急工作制度,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和决策。

4.3及时通报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市场变化,联络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4实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双日报。县粮食应急机构在规定上报日16时前,将粮食市场供应情况、价格变化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报县政府及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如遇紧急情况则随时上报。

4.5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组织召开会商分析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取其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