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储备,提早谋划储备符合投向、条件的重大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附件: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