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7/2023-00572 发布机构: 眉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9-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9-23 16:31:04 浏览次数:


县应急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提案办理、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信息、安全、工会、文书、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党建、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干部教育、对外宣传、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局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联系电话:0917-5548327,股长:薛海利。

(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各镇、街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机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公众知识普及和科技宣传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政策法规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参与相关领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917-5544599,股长:豆飞龙。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重点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电话:0917-5540575,股长:高 盼。

( 四)应急管理股

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镇街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拟订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917-5542622,股长:杨永兵。

(五)防灾减灾救灾股

承担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拟定自然灾害统计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联系电话:0917-5549926,股长:马 驰。

(六)防汛抗旱管理股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防汛应急、度汛预案及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制定防汛物资储备计划,监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及汛期调用;做好水库、河流和水利工程设施雨、水情汛期安全运行指挥调度,发布洪水调度方案和汛情指令,编制汛、旱情简报。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组织做好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搞好河道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争取国家防汛抗旱投资。电话:0917-5548927,股长:柴 欣。

(七)火灾防治管理股

承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联系电话:0917-5548927,股长:孟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