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024-00217 发布机构: 眉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县居民小区及充电桩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1-30 10:54:44 浏览次数:

为规范部分未进行户表改造工程的合表用户居民小区以及充电桩等存在不合理用电加价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县居民小区及充电桩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成立了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收费公示情况;检查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电网企业与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的结算价格均按照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情况;核查对于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是否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供配电设施损耗产生的费用;着重规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在居民终端电费中加收的行为。对于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重点检查分时电价政策执行等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实地走访物业经营单位,检查价格公示情况、调阅收费票据、询问收费情况、发放提醒告诫函、进行行政约谈的方式进行,累计出动60余人次,对16个合表用户居民小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合表用户居民小区收费公示情况、居民终端用电价格等。合表用户小区多为老旧小区,实际户数均不超过50户。居民电价在0.5-0.65元/度之间(一些小区在此电价中包含公共电费部分),商业电价根据分摊比例稳定在1.0元/度左右。针对合表小区电费与分摊同时收取的的行为,发放《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家转供电相关政策整改通知书》6份,提醒告诫相关负责人基本电价与公摊电费分票计算,合理分摊,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公示分摊费用。

下一步,将以此次居民小区及充电桩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排查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化监管常态,履行好监管职责,坚持不懈强化市场监督检查,确保我县合表用户居民用电价格和充电桩市场用电价格秩序的良好运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