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474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4-24 10:37:06 浏览次数:


类别:A

眉农业函〔2024〕87号

签发人:史晓峰

权西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大樱桃农业设施的建议》(第52号)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安排县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办理。县果业技术中心由领导带队,组织技术人员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走访调研,认为您所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快推进我县大樱桃农业设施建设,提升扶持政策,也是我们正在努力推动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大樱桃农业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针对您提出近年来,大樱桃产业在成熟期遇阴雨天气影响,造成大樱桃果面破裂,大多数种植户收成减收,有的农户甚至绝收,极大的影响到果农的种植积极性。大樱桃在我县种植历史悠久,群众对发展大樱桃有技术、有热情,是我县齐镇、槐芽镇部分村的支柱产业。为了避免大樱桃在生长季节受阴雨天气的影响,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要创新突破、开拓进取,大力发展大樱桃农业设施栽培,强化农作物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能力。全县目前栽培大樱桃3908.9亩,其中大樱桃设施栽培在全县已建成411.9亩,种植户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在不断提高,部分种植户已经逐步进行改造升级自建大棚大樱桃,果实品质明显提升,效益显著。

二、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产业发展

2023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大樱桃高标准示范园建设项目。2家经营主体分别为眉县春光苗木专业合作社、眉县齐家寨果畜专业合作社,建成了一批设施大棚大樱桃为主的高标准示范园38.8亩,共投资69万元。这些高标准示范园综合实施土壤、新品种改良、水肥一休化、果园智慧化管理等技术,为我县大樱桃产业发展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随着大樱桃设施栽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逐步从新优品种更替、省力高效栽培技术推广、保护性栽培设施提升、数字化果园配套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扩大高标准示范园建设面积,充分发挥高标准现代化果园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大樱桃提质增效。推进大樱桃设施栽培建设工作,我们会常抓不懈,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您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