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815 发布机构: 眉县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文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17 16:01:19 浏览次数:


类  别:B

眉文物函〔2024〕8号

签发人:于建洲


何芳兰、赵菁、赵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修千年古堡的建议》(第78号)收悉。感谢您对眉县文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千年古堡原名义安堡(明清堡址),位于槐芽镇肖里沟村一、二组(东堡子)村内,地势南高北低,为缓坡台地。义安堡平面基本呈长方形,东西长约140米,南北宽约100米,面积约14000平方米。义安堡历年久远,堡城环匝,地势险要,东墙已被破坏,唯东北、东南拐角尚存,南墙外有宽约8米的壕沟,西、北面以断崖为西、北城墙,高差达30多米。据村民说,此城过去叫义安堡,城内唯有东墙有城门,为该城堡大门,西北有小城门,为行人通行。西北小城门保存基本完好,门楼通高3.85米,宽3.2米,青砖砌成。城门通高2.55米,门洞高1.95米,宽0.95米,青石做门,城门已毁,形制不详。在城西北角,从城内向城外挖坡状隧道,顶高3米,青砖券顶,隧洞宽1.45米。城内卵形大石头做阶梯,石头0.5×0.3米见方。城外石条做阶梯,由于岁月久远,石阶踩踏痕迹明显。城内现存清嘉庆年间“帮修义安堡碑”一通。该堡址年代久远,地势险要,特别是西北城门保存完好,对研究明清时期地方城堡功用、形制研究,有一定价值。

二、工作措施

针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制定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和措施,具体答复如下:

(一)加强文物资源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2〕148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7月眉县人民政府公布了我县229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眉政发〔2012〕34号),其中包含义安堡址。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局将以此次全国“四普”工作为契机,核查三普以来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数据,对确实需要加强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积极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统一管理。

(二)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推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用于义安堡的抢修工作。同时,建议本地政府统筹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合力,申请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各类专项资金,共同提升乡村整体形象,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传承。

(三)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

积极指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教育引导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觉做好文物保护各项工作,确保我县辖区内文物安全。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地面文物所在的镇、村,如发生文物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县文物局,方便及时处理。

感谢对我县文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纳你的提案建议,认真规划,力争千年古堡能够尽快得到抢修和保护,全面展示我县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


眉县文物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