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623 | 发布机构: 眉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2024-05-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B类
眉卫健函〔2024〕28号
签发人:达军平
何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内公立医院患者检查结果及病历无法共享问题的建议》(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智慧医疗体系建设情况
(一)完善全民健康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促进数据汇集。2020年,县卫健局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县域医共体数据交互平台,整合县、镇、村各级医疗机构HIS、LIS、PACS、电子病历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卫健局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医疗各项业务应用、业务协同提供平台及支撑。目前,我县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已初步形成,医疗信息平台效应和医疗创新应用格局已初步建立。
(二)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应用。一是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为全县14所公立医院配置电脑20台、可移动视讯设备及网络安全设施设备14套,建立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会诊和电子病历共享中心,通过远程疑难病例会诊、远程视频会议、远程授课、远程心电影像诊断等功能,初步实现镇级病历互通共享、县镇心电、影像诊断同质化管理,提高了诊断准确率。自运行以来,共开展远程诊断22864例。其中:远程诊断疑难心电图6014例,远程诊断DR片16850例,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远程县镇疑难病历共享)52例,开展远程授课、处方点评20次,参与人员150余人,为群众节约医疗费用60余万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推进省域内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工作。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贯彻落实《陕西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对公布的414家医疗机构(含眉县县级3所公立医院)438个临床实验室出具的互认项目予以认可,县级三所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达到互通共享,非必要不得重复检查。三是初步建设完成健康信息档案互相调阅平台。目前,全县11所镇卫生院已实现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县级医院电子病历共享调阅系统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将实现县镇两级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加快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进度,完善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尽快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共享调阅系统,实现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通共享,切实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县内公立医院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