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334 发布机构: 眉县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水利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30 15:35:48 浏览次数:


眉水函〔2024〕24号

类  别:A

签发人:崔军强

刘曙丽、马亚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安全饮水配套工程的建议》(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村饮水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建议反映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联系横渠镇水利站,深入金河村、古城村实地调查。金河村共4个供水系统,代表议案提的是2.4组集中供水工程和河湾集中供水工程,分别为2017年和2014年建成,采用计量收费,管网运行良好,供水正常;古城村共6个供水系统,代表议案提的是1、2组供水工程;3、4组供水工程;5、6组供水工程;13、14组供水工程,分别为2007年、2015年、2005年2008年建成,采用计量收费,管网运行良好,供水正常。其建议主要问题是因为机械水表为先使用后交费,但实际情况是群众交费意识差,不缴水费还必须用水,水费收缴率不高,工程运行管护难度大。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通过与横渠镇和金河村、古城村沟通协调,形成以下意见:一是供水工程户表改造类项目国家暂无政策性支持,水利局继续加强与省市水利、发改及乡村振兴部门的对接联系,建议省市将供水工程户表改造类纳入政策性支持项目。二是户内水表属于私人财产,建议两村召开群众会议商议通过村组及群众自筹资金方式实施户水表改造。三是镇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同时做好水费收缴宣传工作,及时收缴水费,管理好、维护好供水系统基础设施,确保工程长效发挥效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眉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