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586 发布机构: 眉县齐镇
生成日期: 2024-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齐镇人民政府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20 11:07:25 浏览次数:


类别:B类

眉齐函〔2024〕3号

签发人:马杰

李海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官亭村食用醋厂的建议》(第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官亭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官亭村实用醋厂”按照县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程序,经村级上报,镇级研判,县级审查,列入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库,由于后期衔接资金调减,导致项目未能按期下达。下一步,齐镇将全力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协调,争取该项目尽早落地建设。


眉县齐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