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349 发布机构: 眉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胆探索,创新“1242”联动模式 眉县举力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发布时间: 2024-06-22 08:25:40 浏览次数: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进一步压实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主体责任,积极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提升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眉县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试行“1242”联动模式。一是制定印发了《眉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成立了由眉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疾控局局长及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眉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域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二是在县疾控中心设立疾控监督员管理科,对疾控监督员业务工作开展实施统一管理。在前期摸底、遴选基础上,精准筛选出15家公立机构和4家民营医院,按规定设立公共卫生科室全力推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全面覆盖综合性医院、民营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疗机构。三是在全市率先召开了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印发了《关于设立全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的通知》,邀请市疾控中心专家从自查评价、督导评价、考核评价等三大方面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培训,明确专职疾控监督员12名、兼职疾控监督员38名及疾控监督联络员57名,及时上墙公示,全员培训持证上岗,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眉县“1242”联动模式,:以县域医共体总院健康管理中心为牵头单位,统筹负责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2个机构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日常疾控监督工作运行结合齐镇、金渠、槐芽、横渠4个疾病预防控制医防融合驻点,划片区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疾控监督任务落实县级专职疾控监督员、医院兼职疾控监督员、院内疾控监督联络员2名(均实行A、B角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衔接。

6月18-19日,县局组织12名专职疾控监督员进驻对应医疗机构开展疾控监督工作。各专职疾控监督员对进驻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了深入评估,对疫情监测、报告与处置,预防接种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与对应医疗机构兼职疾控监督员、疾控联络员进行了工作对接,填写了问题反馈及整改记录单,并向医疗机构通报检查情况,督促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有效推进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下一步,眉县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强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的试点创新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传染病监测预警处置等防控水平,更好维护全县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