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437 发布机构: 眉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4-06-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6 17:05:19 浏览次数:


类别:B

眉自然资函〔2024〕117号

签发人:李兴民

张军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集体经济发展土地指标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红河谷村紧邻陕西省红河谷森林公园,地理区位及发展优势明显,我局在各级规划编制工作中紧密结合村庄实际情况,为红河谷村在基础设施、重大产业、乡村振兴等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上都给予了相应倾斜。目前,全村纳入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18个,新增集体建设用地102亩,在符合上位规划管控要求及营头镇全域总体发展的前提下,待规划批准执行后将为红河谷村高质量振兴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同时,我局建议红河谷村要树立正确的土地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优化全村土地利用结构,提质减量并挖掘盘活存量,提高全域土地综合利用率,多元举措解决自身发展用地难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