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300 发布机构: 县住房保障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违规使用公租房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07 17:35:02 浏览次数:


为扎实开展住房保障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市住建局、市征收中心《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住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市住建〔2024〕10号)、县纪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眉纪发〔2024〕3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安排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公租房违规承租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或改变房屋用途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入户核查,严肃查处公租房违规使用等问题。

在对全县公租房承租家庭的动态管理核查过程中,仍发现个别承租户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影响极其恶劣。现再次严正公告,公租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将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清退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现将查处的相关人员名单公告如下:麻 亮



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