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477 发布机构: 眉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眉县农业农村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7 11:17:02 浏览次数:


类别:B

眉农业函〔2024〕123号

签发人:崔军强

李海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官亭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第0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三农”方针政策,围绕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现代农业稳步持续发展,以农田建设项目开发为主抓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天更蓝、水更绿、人更好”的美丽家园。

关于您提出加大官亭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田间道路和灌溉渠道的实施,实现田间路、渠畅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按照《宝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眉县2021—2025年15.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规划眉县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在齐镇官亭村、凉阁村、南寨村、三星村等共5镇街19个行政村规划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善当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粮食作物水平,方便农产品运输,实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户安居、村整洁”农村新景象。

由于中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端牢中国人自己的饭碗的最终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必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依据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以及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三调(2019年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数据图斑,新建高标准农田必须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且耕地,集中连片,水资源比较丰富,水利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农田防洪有保障,禁止向非耕地、“非粮化”区域以及坡度大于25度高标准农田禁止区域布置,已核定上图入库的耕地不得列入建设范围,项目规模不低于500亩。

鉴于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有效改善官亭村种粮基地农业水利和田间道路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产量,提升粮食品质。至于官亭村种植猕猴桃的道路泥泞等基础设施需要解决的问题,与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不符合。因此,官亭村种植猕猴桃地的田间基础设施和道路没有办法解决。

官亭村积极争取眉县实施猕猴桃的“四改五提升”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改善猕猴桃田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抗旱抗灾防御能力。另外,充分利用石头河的水资源优势,向陕西省石头河水库灌溉站申请灌溉用水计划,保证官亭村村耕地作物正常浇灌,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促进该村农业增产增效。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齐镇政府对接协商,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让项目落户眉县,落户齐镇官亭村,全面提升官亭村农业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再上新台阶。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