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405 | 发布机构: 眉县生态环境分局 |
生成日期: 2024-07-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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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眉县关城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城水电站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关于陕西荣哲艺兴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密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关于陕西君禾粉涂新材料有限公司君禾新型粉末涂料厂房及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眉县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