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260004/2024-05545 发布机构: 眉县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病保险政策详细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7-23 10:15:53 浏览次数:


1、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其实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简称。它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和延伸,主要针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报销的支付基础上给予进一步的保障。

简单来说,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是一种国家惠民政策,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补充,其目的是避免广大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怎么参加大病保险?

保障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职工医保不在其保障范围内)

无需单独缴费:参保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包含大病保险费用,无需额外单独缴费。

3、大病保险怎样报销?

无需申报。住院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后,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系统将自动按照规定比例一站式完成报销。同样,超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部分不给予报销。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因为一般13万元的基本医疗保险额度和30万元的大病保险额度,对于绝大多数人是够用的。

4、如何查询大病保险报销情况?

住院结算单上可查询。可在住院结算单的报销信息栏目内,查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信息,显示的金额即为大病保险报销费用。如果金额为零,则未达到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

5、宝鸡市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目前,宝鸡市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万元,按个人自付累积金额分三档:1万~3万元之间,报销比例60%;3万元~10万元之间,报销比例7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0%。

6、宝鸡市大病保险报销是如何计算的?

下面,我们举个例子,帮大家算一算,第一重基本医保+第二重大病保障,一共能省多少钱:刘女士生病,在三级医院就诊,共花费20万元,包含2万元自费药品。按我市政策:三级医院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5%;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1万-3万元之间报销60%,3万-10万元之间报销70%,超过10万元的部分,报销80%。

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先结算

20万-2万-0.15万=17.85万元(这是医保可报销的总金额)

17.85万*65%=11.6万元(按照报销比例理想中报销的金额)

刘女士用第一重保障共可报销11.6万元。

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俗称二次报销)

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刘女士自付费用剩余=20-2-0.15-11.6=6.25万(自付费用超过了大病保险1万元的起付线),大病保险可进一步进行报销。

有的朋友可能会简单以为,6.25万减去1万元起付线,剩余5.25万元符合“3万-10万元之间报销70%”的政策,然后按照5.25万*70%=3.78万元的方法来计算,这种算法是错误的喔!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正确算法:

6.25万-1万=5.25万元(这是大病可报销的总金额)

1万~3万元(含)以下部分:3万元×60%=1.8万元。

3万~10万元及以下部分:(5.25万元-3万元)×70%=1.575万元。

也就是说,刘女士最终可获得1.8万元+1.575万元=3.375万元的大病报销。

所以,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合计报销额为11.6万+3.375万=14.975万元,实际个人支付5.025万元,两重保障帮刘女士节省了近15万元,极大减轻了负担!

7、大病保险起付线及封顶线政策?

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只负担一次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前次住院未达到起付线的,后次住院可累计起付线,多次住院累计达到1万元起付线即可报销。

个人年度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不够起付线和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不给予报销。

8、大病保险关于特殊人群的政策?

此外,大病保险对于特殊人群加大保障倾斜力度,(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和纳入监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并且还取消支付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