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一、政策背景
为了强化打击整治战果,明确各单位、部门间的工作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稳定。
二、主要范围
1、我县域内全年为禁猎区;
2、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设立了临时流动监测点,分别在渭河沿线、龙源湿地公园等;
3、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指的是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渭河等地。
三、实施内容
1、清网,就是严禁违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千斤砸等工具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猎犬围猎、捣毁巢穴、设置陷阱、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严禁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2、爱鸟周,每年4月份的第一周为“爱鸟周”; 野生动物宣传月,每年9月为野生动物宣传月。
3、雪亮工程,就是在全县主要峪口、交通要道、路口、村口等地安装视频监控。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监管责任。在8个管护站进入林区山口设卡,对入山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安排83名专职护林员、36名秦岭网格员、32名天保护林员、17名半脱产护林员和沿山镇坚持每天巡查,严防违法捕杀、围猎野生动物、破坏候鸟繁育地、迁飞停歇地和通道等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源头保护。沿山主要峪口安装的61个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全部接入沿山6个派出所建立了视频监控分中心,每天不定时开展视频巡查,实现监控全覆盖。
(三)阻断非法交易。采取实地走访、技防设施调取等方式,对全县所有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不收购野生动物或来历不明肉制品和违法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制作加工食品承诺书。向县内物流企业、运输企业下发了《严禁运输野生动物资源的通知》,设立了固定检查站和镇村公路检查组、站场检查组,有效防止携带、托运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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