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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15-00013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5-11-06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政发〔2015〕21号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06 09:19:4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眉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眉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抢抓我县被列入全省公交一体化试点县机遇,进一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求,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安全、优质的公共出行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14〕29号)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积极构建覆盖县城、县镇、镇村及旅游四级公交客运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客运基础设施、运输组织、运营服务、行业管理四大服务体系,形成资源共享、政策协调、衔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格局,为全县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公共出行服务。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在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实现城乡客运网络有序衔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确立城乡公交客运的公益属性,争取中、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公共财政、土地等公共资源保障力度。

——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完善提高县域公交硬件设施、站点设置和服务质量。

——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积极整合城乡道路客运企业、线路、场站等资源,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公交发展现状,确定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为:从2015年起,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构建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全面高效的县城、县镇、镇村及旅游四级公交客运网络体系,为群众出行营造更加便捷、安全、优质的乘车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全县实际,认真调研,做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和网络规划宏观管理工作。2015年完成眉县至青化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工作,实现全县通镇公交全覆盖;根据县城区发展实际,2016年开通县城区环线公交,实现县城区公交全覆盖;结合全县旅游发展实际,2016-2020年开通太白山至红河谷、太白山至张载祠、太白山至扶眉烈士陵园、眉县百里画廊旅游环线等县内旅游线路,在周边县区开通太白山至楼观台、太白山至法门寺、太白山至杨凌、太白山至岐山高铁站等旅游景区间旅游线路,形成旅游交通大格局,进一步方便游客出行;2018年开通北塬环线、槐芽--钟吕坪、青化环线、金渠--齐镇--营头环线、大桥口--二郎沟--营头环线等通村公交,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在完成上述公交线路网络布局的基础上,2020年实现全县公交全覆盖,形成县城区、县通镇、镇通村和旅游公交互为补充、互相融合的四级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体系。

(二)加快场站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初在县城区建设一个集公交维修检测、停发车为一体的一级公交站场;充分利用现有客运汽车站的场地设施,在具备条件的红河谷客运站、太白山旅游区客运站分别设立公交候车位,便于车辆的起始停靠和群众乘车。在 “十三五” 期间逐步完善年家庄等20个公交站点的建设,增设槐芽中站等10个候车亭、青化等6个首末站、常兴客运站等3个中转站。

(三)优化运力结构,逐步提高城乡客运车辆档次。根据全县行政村的分布情况,镇村公交车型拟定为小型公交车,城乡投放中型公交车。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公交”,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公交车,力争2020年前将所有原客运线路客车改造的公交车更新为高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公交车。

(四)推进客运车辆智能化管理。2015年12月底前为全县所有公交车统一安装IC卡智能刷卡机,实行投币和IC卡相结合的收费方式;建设公交综合信息调度中心,在公交车内安装GPS和摄像头,实现现场调度、实时监控、自动报站、超速预警、驾驶员考勤等智能化管理,全面提高行车安全系数和营运秩序。

(五)加强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行为监管。抓好现有公交客运一体化基础管理工作,统一城乡公交服务标准、运营时间,定期对公交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同时,要切实提高城乡客运服务水平。建立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提高行业管理效能。规范城乡客运票价标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理顺票价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降低群众出行成本。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运输安全。深入开展城乡客运市场综合整治,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等行为。通过加强驻站监督等措施,加强进站车辆管理,规范运营秩序,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城乡客运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全县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县交通局:制定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具体实施城乡客运网络布局、场站建设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试点县项目及资金的争取工作;配合县物价局做好县内城乡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价格核定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

县财政局:配合城乡客运场站亭建设、公交IC卡优惠、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免费、车辆更新等资金保障工作,将公交公用事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县公安局:及时处置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确保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在重要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对道路客运车辆监管力度,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配合做好公交场站亭设施规划定点及建设工作。

县国土局:及时办理公交站点、客运场站用地的相关手续。

县物价局:负责核定城乡公交票价,并建立健全定价、票价调整机制;查处城乡公交客运企业违反价格管理的经营行为。

各镇:做好本辖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相关工作,应急维稳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属地维稳责任;提供客运场站建设用地、保证区域内一体化改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强化监督,规范指导

县交通局要全面履行城乡公共交通的行政管理职能,认真研究落实城乡公交一体化市场监管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运营、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

(四)政府扶持,保障运行

根据城乡一体、财政扶持的原则,县财政局要把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列入本级年度预算,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安排建设扶持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车辆更新及新增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县交通局、财政局尽快建立完善规范的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财政扶持制度,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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