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19-00009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8-26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眉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省级试点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发〔2019〕17号 |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眉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县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眉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省级试点县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为全面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省级试点县工作,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宝医保发〔2019〕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为标准,全面梳理城乡居民信息数据,在确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业务平稳、安全、顺畅运行的前提下,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整合,建立集“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管、宏观决策”于一体涵盖医保业务全领域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医疗待遇享受的全流程信息化,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政策依据梳理
县医保局对新农合参保、缴费、待遇报销等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准确把握政策,全力指导软件公司依据新农合政策要求做好系统开发工作。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软件公司
(二)基础数据核对
1.县医保局、软件公司对2019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进行信息入库维护,逐一核查比对,重点比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
2.软件公司提取现有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将疑似错误信息反馈县医保局,县医保局联系经办机构及各镇街,对信息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3.县医保局及软件公司将修改完善后的信息数据与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县医保局将问题信息分批次反馈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准确规范。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县公安局、软件公司
(三)制发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县人社局协调做好社保卡的制卡发卡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县医保局、商业银行
(四)系统同步升级
1.系统数据备份,确保信息安全。在系统整合前,县医保局牵头,软件公司实施,对原有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数据做好完整备份,连同备份日志进行存储,防止信息数据丢失。
2.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三统一”。县医保局组织软件公司对原有医保信息系统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分别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信息数据、政策规定、药品目录的“三统一”。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软件公司
(五)系统功能开发
1.软件公司对新农合数据库进行清理,并入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库,完成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
2.依托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系统(HIS系统)、民政信息系统、人保财险信息系统业务信息数据对接,开发信息系统新农合待遇结算功能,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顺畅运行。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软件公司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协议医疗机构、人保财险公司
(六)系统测试运行
1.结算系统升级。软件公司对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医疗机构配合,全面启动医保结算系统。
2.系统测试。技术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对新系统进行测试,收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软件公司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3.系统培训。由县医保局负责组织软件公司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软件操作集中培训,提高对新系统的驾驭和操作能力。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软件公司、各协议医疗机构
(七)基础环境保障
1.县财政局筹措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经费,全力保障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2.县税务局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及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有效促进工作开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7月8日—7月10日)
县医保局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特别是城乡居民社保卡信息采集、使用方法及领取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宣传。
(二)数据清理整合阶段(2019年7月11日—7月31日)由县医保局负责组织软件公司对城乡居民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并及时反馈比对情况,县医保局联系各相关单位,完成问题信息的校验核对修正维护。软件公司对新农合、待遇结算等功能进行开发。
(三)社保卡制发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20日)
县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商业银行配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情况和持有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制发社保卡参保人员进行校验并集中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
(四)系统测试运行阶段(2019年8月21日—9月30日)由县医保局负责组织软件公司和业务经办机构对新系统进行运行测试。同时,组织软件公司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水平。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省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提供眉县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经费需要,积极争取省市试点工作经费,县财政予以必要经费保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业务培训。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后,县医保局要针对岗位,做好分工,按照新的业务规范和经办流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数据安全。医保经办机构和协议医疗机构系统操作人员要及时备份信息数据,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相关单位加强从业人员的保密教育,严防信息系统数据丢失、泄露。
附件:眉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眉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王亚娟 县医保局局长
李仓林 县人社局局长
达军平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 李宏斌 首善街道办主任
王鹏辉 横渠镇镇长
崔军强 汤峪镇镇长
薛 辉 槐芽镇镇长
屈斌玉 营头镇镇长
王海宁 金渠镇镇长
张 涛 齐 镇镇长
魏 昭 常兴镇镇长
汶晓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查金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翟海平 县财政局纪委书记
张宏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 建 农业银行眉县支行副行长
杨 帆 人保财险公司副经理
侯伟杰 北京长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医保局局长王亚娟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试点工作。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