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0-00018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8-04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政发〔2020〕17号

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10 18:00:12

解读链接:《眉县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9〕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小麦、玉米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猕猴桃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全面突破,实现猕猴桃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强力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一)加大农机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县猕猴桃主导产业,瞄准发达国家和国内农机装备产业发达地区,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地客商来眉投资建设农机装备研发生产企业,开发生产先进适用农机产品。举办中国陕西(眉县)猕猴桃产业发展大会高新农业机械展,邀请国内外农机企业来眉参会,积极向参会企业介绍我县地域、产业优势和良好投资环境,为外地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力促农机装备高新技术项目在我县落地。2021年引进1户农机生产企业在我县建成投产,力争2023年我县农机装备研发生产企业达到2户以上,到2025年我县农机装备产业初具规模,初步建成猕猴桃果业机械研发生产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招商局、猕猴桃园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支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与应用。积极联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农机研究所等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机生产企业,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推广机构有效对接,探索建立“企社共建”“企业+合作社+推广机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围绕我县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以及农产品储藏、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开展农机装备技术创新应用与农机新产品研发。统筹利用相关项目资金,对农机装备技术创新和农机新产品研发工作给予支持。(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

(三)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贯彻落实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地方标准。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四)推进猕猴桃生产全程机械化。聚焦我县猕猴桃主导产业,围绕猕猴桃果园植保、施肥、割草、节水灌溉、收授粉、修剪、绑枝、废弃枝条处理以及果品冷藏保鲜、果品分选等“前生产”“后整理”各环节,各镇(街)每年引进推广新机具新设备500台(件)以上,不断提高猕猴桃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园的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每个镇(街)建设一个千亩猕猴桃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猕猴桃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积极创建猕猴桃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引进推广“3+X”农业特色产业新型机械设备。积极引进推广青饲料收获、饲草料加工、自动饲喂饮水、粪污处理、自动化挤奶设备、生鲜乳运输车等机械设备,提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和清洁化水平。推广精量播种、工厂化育苗、机械栽植、机械收获、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技术和设备,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引进推广大樱桃、葡萄、甜柿子、核桃、花椒、中药材以及养蜂等特色产业生产加工机械装备,提高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发展“3+X”农业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县财政安排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六)加快推进全面机械化发展。扎实推进粮、果、菜、畜、渔业等机械化生产全面发展。根据不同作物(畜禽)种类、种植(养殖)模式及机械化特点,按照“装备适用、技术成熟、生产适宜和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分类制定机械化生产技术路径、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实现农机装备、作物(畜禽)品种、种植(养殖)模式相互适应、深度融合,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七)推广绿色环保高效新机具新技术。在粮食种植区域推广保护性耕作、农机深松、秸秆捡拾打捆收贮、秸秆还田和饲草加工等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猕猴桃生产上,积极引进推广新型环保高效植保机械、果枝粉碎还田和加工利用机械、有机肥施肥机等机械设备。在畜禽养殖上,引进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械设备和技术。积极推进农机报废与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具,促进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

(八)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农机作业服务供需对接、机具调配管理等信息化系统。支持建设大田作物精准耕作、智慧养殖、设施园艺作物智能化生产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云农场建设等融合发展。在农机化管理上,加快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核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步伐,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广使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物联网监测等应用软件,提升政策实施管理的精准性、便利性。(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四、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九)加快推进农田、果园“宜机化”建设。将适应机械化生产作为我县猕猴桃产业“四改五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程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制定完善猕猴桃果园建设及改造的“宜机化”标准,积极推进猕猴桃果园“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促进全程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合作社按规划建设农机具集中存放、机具维修等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贮草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等监测调度能力。(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负责)

五、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十一)发展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和农机大户队伍,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猕猴桃果业合作社、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机作业服务。2020年-2025年,各镇(街)每年建设1-2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2025年以前,全县成功创建3-5个省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进行贷款贴息,积极帮助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好融资难问题。支持农机互助保险发展,继续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保障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税务局、县人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二)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等农机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配送、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农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加强新型农机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县镇两级农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岗位技能提升。大力开展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等农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再教育。支持鼓励农机工作人员参加高等院校农机专业成人学历教育,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非脱产的高等院校农机专业成人学历教育,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费补助。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农机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实职称改革新政策,健全符合农机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方向标作用,激发农机技术人才创新潜能,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机技术人才队伍,为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县人社局、教体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加大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机手操作水平,全县每年培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500名以上。大力开展农机化新技术和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全县每年培训农民和机手1万人次以上。积极扶持培养农机大户和农机使用一线的“土专家”,全县每年扶持培养农机大户30户以上,选拔培养农机“土专家”50名以上。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人才,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保障措施

(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县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工作任务,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破除发展障碍,积极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快速发展。

各镇(街)要将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县财政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技术推广、安全监管、教育培训等工作,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七)不断提高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优化农机公共服务。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我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十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市场创造更多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