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14-00028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06-25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办发〔2014〕61号 |
《眉县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
眉县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医改有关会议精神,以推进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为抓手,以破解公立医院改革难题、全面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六大体系综合改革,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镇,医疗保健在基层”的服务格局,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建设“美丽眉县、富裕眉县、幸福眉县、文明眉县”做出积极贡献。
一、扎实做好综合改革试点
1.按照“积极探讨、创新突破”的要求,认真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革方案,统筹抓好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支撑保障六大体系改革,在体制机制上力求有新的突破。
2.积极探索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新模式,在全市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3.以构建符合县域实际的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大病医疗保险为辅助,医疗救助和各类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参合覆盖面,参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比例提高到75%以上。2014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50元,县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率100%。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
4.合理分配政府新增医保补助资金,按人均20元加大门诊慢病报销力度,按人均25元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
5.继续探索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受益人群,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流程,强化对大病保险商业经办机构的运行监管。
6.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持续推进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制度的实施。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7.建立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最大限度的降低儿童残障发生率。
8.加大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住院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临床路径指导下的单病种付费管理水平,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9.合理确定同一病种在不同级别医院就诊补助比例,拉开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合理就诊。
三、加快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
10.积极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引导其发挥特色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县人民医院重点加强急诊、儿科、产科、传染病、血液透析等科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着力承担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镇、村业务技术指导、人员进修培训等功能,建成区域性医疗中心和急救指挥中心。县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专科优势,建成区域内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及教学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要突出妇幼保健职能,建成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与基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11.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内部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2.探索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薪酬管理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分配制度,形成用人灵活、分配激励的新机制。
13.探索在3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医学转诊协调科,合理分诊,双向转诊。
14.按照中省市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在按比例预算落实离退休人员供养、编制人员工资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投入政策。
15.逐步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足额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的财政补偿资金,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多措并举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16.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原则,巩固县镇帮扶成果,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卫生管理镇村一体化,健全向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17.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力争达到省级重点专科标准,县人民医院麻醉科、中医医院脑病科、妇幼保健院妇产科3个科室达到市级医学专科标准。
18.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县、镇医疗单位年内选派2-3名优秀专科人才赴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19.切实做好基层万名医师、县级临床骨干培训,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20名,镇卫生院缺编补充人数不低于缺编总数的50%,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20.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项目、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内涵建设。
21.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国家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
22.开展城乡居民医疗签约服务,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和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达到40%以上,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
23.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各类补助挂钩。
24.加强内涵建设,建立技术“练兵比武”长效机制,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25.深化镇卫生院体制机制改革,按照“预防为主,同步加强”的原则,持续提升镇卫生院医疗、预防、保健能力,力争槐芽中心卫生院、常兴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26.鼓励村卫生室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集中,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和“两个40%”规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总任务量的40%和项目补助资金的40%)。
27.针对乡村医生老龄化的现状,探索建立乡村医生进入、退出和养老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培训,落实乡村医生政策内补偿及养老机制,持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五、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28.理顺医药服务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及零差率销售制度,基本药物使用率、配送率达到省上标准。
29.广泛开展基本药物培训,积极实施新版基本药物目录,
完善低价药、短缺药和罕见病急救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30.修订完善县、镇、村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办法和补偿机制。
31.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率达到100%,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达到中省规定比例。
32.完成药品电子监管项目任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33.完善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和考核,解决药品配送效能低的问题。
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4.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急救等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加快县传染病、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建设。
35.积极开展标准化镇公卫办创建活动,力争年底前标准化公卫办覆盖率达30%。
36.规范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4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基金到位率、及时拨付率达到100%,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
37.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建立以数量和质量为基础的绩效考核体系,努力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率。
38.统筹全县卫生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提升突发公共卫生、医疗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9.理顺急诊急救指挥体系,强化院前急救等环节管理。
40.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眉县”建设。
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41.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每个镇卫生院、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42.加强县中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加强中医人才培训,建立完善名老中医师带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特色服务。
43.巩固提升创建全国中医药先进县的成果,健全中医药发展财政保障制度,确保中医药投入逐年增长。
44.借助太白山中药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中医药产业。
八、强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
45.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为重点,突出抓好县级网络平台、远程会诊系统和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新农合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村级门诊报销网络,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启用电子病历系统,逐步完成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对接工作。
九、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健康相关产业
46.按照“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思路,鼓励社会资本以新建、公办民营等形式,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延伸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病、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和健康体检、个体健康管理等新兴医疗服务产业。加快推进霸王河园区眉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眉县阳光医院建设。
47.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和新农合、市场准入、重点专科、职称晋升、技术准入等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48.推行完善医师多点执行制度。
十、健全卫生行业监管评价体系
49.强化全行业监管职能,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考评机制。
50.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完善以群众满意考核为基础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全县公立医院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
51.优化医务人员的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试点开展医疗责任险,创新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障医患合法权益。
52.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教育,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严格人员、设备、技术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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