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0-00049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8-21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办发〔2020〕43号 |
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宝政办发〔2020〕24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有效促进消费回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升传统消费业态品质,促进居民消费升级
1.提升流通领域设施,激发居民消费积极性。积极推动滨河新区夜间经济、太白山旅游区温泉经济、喷泉经济、县城首善街特色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以县城中心城区、经开区经济增长极、常兴商贸重镇、汤峪旅游名镇、千亩荷塘、百里画廊经济带、斜峪关夏日避暑打卡地、张载广场地摊经济消费为重点,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培育和引导商贸企业向县城东片区、滨河新区、百里画廊经济带、经开区聚集发展,构筑商贸服务业新的增长极。鼓励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等改造向人口密集小区迁移发展便利店,支持金谷世界城、华东上海城、滨河新区、太白山旅游区发展壮大为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激发居民更大的消费热情。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融合发展、猕猴桃园区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加快5G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发展“5G+智慧城市”“5G+文化旅游”“5G+智慧农业”“5G+医养健康”“5G+社区服务”等新业态,促进增强街区的消费吸引力。(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创新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发展新零售。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速推动流通企业向网络化、信息化发展,促进商旅文体等跨界融合,形成更多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功能完善、业态丰富,覆盖高中低消费需求的多元化商贸业态;引导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和传统业态协同发展;以社区商业综合服务项目为依托,紧紧抓住阿里巴巴集团与我县拟投资合作建设项目机遇、建设一批智慧便民消费服务项目,鼓励传统零售企业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转变,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技术迭代、创新商业模式,扩大特色优势产品网销规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招商局、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托乡村振兴,促进农村消费。支持乡村微商发展、朋友圈营销经济,扩大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畅通双向消费渠道,促进乡村网络消费。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巩固和扩大乡村旅游品牌和实体。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重点解决好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问题。积极推进汤峪镇关中民俗体验地、金渠镇千亩荷塘、百里画廊经济带、宝深逸乐园等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抓好休闲农庄、特色民宿、休闲空间建设,实施渭河生态带眉县段特色观光农业项目。(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汤峪镇、金渠镇、首善街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旅游文化产品和服务品质。鼓励和推动旅游业多元化发展,支持新业态的发展,支持传统业态的产品创新,不断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制定全域旅游规划,推动旅游与交通、农业、文化、工业游等融合发展。建立旅游业大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旅游服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鼓励支持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促进旅游商品研发,培育滑雪旅游消费。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发行旅游消费券,全县所有景区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实行持证免费参观游览。进一步深化“平安眉县”创建活动,创新行业监管机制,促进文化旅游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努力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张载文化园、县体育运动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紧紧抓住纪念张载千年诞辰系列活动机遇,布局文化创意消费示范园区建设,推动文化、艺术、博物馆馆藏等文化产品开发,支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与旅游、金融、科技、体育、互联网等深度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汽车消费市场规模。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和充电设施标准规范,鼓励发展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建设“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和电能计量精准化水平。加强汽车流通市场监管,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行汽车销售企业信息备案管理,严格新车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高质量和高档次的汽车销售展览活动,扩大汽车消费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探索各类共享出行模式,建立绿色、节约、社会化的出行消费体系。(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消费新业态,拓展居民消费渠道
6.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支持通信服务企业提升产品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信息消费终端普及和升级,推进5G移动通信终端、智慧家庭、虚拟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消费产品升级应用。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成长,丰富信息消费创意内容和服务,支持在线教育、智慧养老、智慧社区和健康医疗等公共服务,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加快推动落实宝鸡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5G创新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推动信息消费领域“双创”发展,培育壮大眉县互联网产业园、猕猴桃园区大数据中心、齐峰果业数字农业综合管理平台等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数字创新产业项目,支持企业推进个性化定制,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供销联社、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猕猴桃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鼓励发展绿色消费。研究建立绿色产品消费积分制度。增强绿色产品供给,创建一批绿色超市、绿色商场,壮大绿色产品的流通和销售规模,鼓励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鼓励节能家电、家具、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代际更替,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扩大绿色包装产品使用,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落实垃圾分类回收政策,开展试点示范,加大标杆企业支持力度,提升消费品回收利用水平。创建城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8.优化提升医疗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健康体检、中医养生保健、老年护理、疗护等服务机构。推动闲置医疗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机构转型。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新模式,全力构建智慧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铺筑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高速路”,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设医院和医疗物资应急储备库项目,强化医疗供给和市场供应。进一步放宽养老消费领域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的市场化运行,建立健全养老领域公建民营相关规范。支持整合闲散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公办医院利用过剩医疗资源,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增加优质老龄产品和供给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设老年人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制定我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指南,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险机构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医养结合助老模式。(县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有序推动幼儿教育向社会开放。逐步完善民办幼儿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幼儿教育领域,提供多样化幼儿教育产品和服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幼儿教育优质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积极参与国内外优质教育合作,建立健全开放幼儿办学的体制机制。提升幼儿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办学水平,打造知名幼儿教育培训品牌,多渠道增加优质幼儿教育培训消费供给。(县教体局负责)
10.规范发展住房消费市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供给,探索创新“教育+房地产”“医疗+房地产”“康养+房地产”等消费模式,研究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消费实施意见,依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租赁制度。支持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向居民提供多层次住房租赁服务。研究制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相关办法,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公开租赁服务收费、完善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县住建局负责)
三、保障和优化消费环境,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11.完善消费网络。支持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带动本地农产品网上销售,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建立网络销售专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镇超工程”,织密完善农村消费网络。加快国家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健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铁路物流,优化完善全县物流网络,形成辐射周边区域性物流网络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交通局、猕猴桃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产品质量和扩大品牌建设覆盖范围。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消费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深入挖掘我县重点行业和特色品牌优势,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在动力。着力打造眉县猕猴桃、汤峪温泉、老牛面粉、齐峰奇异果、千裕猕猴桃酒、伊明食品、如意蘸水面、齐镇大樱桃、槐芽草莓等有影响力的品牌。通过官方发布、电视台、广播、自媒体等方式扩大对外宣传,大力开展品牌促销活动,实现商品保供、商家促销、活跃市场、拉动消费的多赢格局。(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积极参与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展教育、农业、工业、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参与建立全省现代农业、重要工业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的标准体系。按照中省要求实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废止撤销一批与生产生活脱节、制约行业发展的地方标准,组织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大力开展新型节能低碳环保产品、有机农产品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高端服务认证。按照全省部署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分工负责)
14.完善消费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落实企业的信息共享共用主体责任,加大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力度,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依托重点行业协会,建立市场化消费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动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消费领域企业开展第三方综合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发布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常态化公示红黑名单企业信息。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完善我县追溯体系建设重要产品目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建立农产品等重要消费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健全农产品等重要消费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合建设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在电商平台、现代供应链等领域探索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商务领域联合奖惩机制,扎实推进12315平台“五线合一”,形成“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县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倡议企业公开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在直销、药品流通、预付卡等行业领域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风险分级管理、信用分级监管和执法制度,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加大对金融等领域的广告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擦边球”等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畅通金融纠纷维权渠道,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金融消费满意度。监管部门与电商平台、消费者协会等建立金融消费维权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反映维权成果,加强电商消费维权。(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眉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开展消费统计监测工作,严格执行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标准,加强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广播电视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部门统计监测,研究信息消费统计监测,推进消费数据定期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消费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消费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培育入统工作。落实国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报表制度。健全消费政策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大消费政策评估。(县统计局、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建立促进消费部门协同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完善的跨部门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分析消费领域形势动态变化,研究促进消费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确保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各成员单位在制定上报年度工作要点时要结合本方案,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县发改局及相关部门负责)
四、夯实消费基础,提升消费能力
19.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支持贫困村及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完善电子商务网络,促进农村贫困户农产品产销转型,形成“农户+合作社+平台+网上零售商+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流通供应链。支持贫困村深入挖掘名优农产品和特色产业优势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在贫困地区推广使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扩大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利用苏陕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推动贫困村与江苏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县扶贫办、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健康养老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人民银行眉县支行、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完善财税支持措施。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农村地区现代物流、信息网络、服务消费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大促消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卫健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消费领域宣传。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全良好的消费宣传引导推介机制,多渠道开展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解读。组织编制年度居民消费发展报告,及时发布消费发展信息,正确引导社会消费预期。开展各类消费宣传引导活动,积极宣传推介各类特色商品、优质旅游、创意文化等优势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政策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统一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领域,金融机构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鼓励各大型银行对上述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水平下浮10%,降低消费领域企业运行成本。按照八个“严格落实”,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降低疫情对消费领域企业影响,支持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落实好“六保”和“六稳”工作。加强与云闪付、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合作,采取发放优惠券、减免店铺佣金等多项扶持措施,让利消费者和商家,提升消费人气,提振消费信心。(县发改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文旅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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