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1-00033 | |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4-08 |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眉政办发〔2021〕9号 |
政策解读:眉县司法局局长赵科林解读《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介绍我县如何落实“减证便民”行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眉县人民政府网站版权所有:眉县人民政府 主办: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07010879-3号 陕公安网备61032602000121号网站标识码:6103260004
地址:眉县平阳街146号邮编:72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