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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26016009640U/2021-00042
发布机构: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6-01
名  称: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眉政办发〔2021〕18号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14 17:23:20


政策解读:《眉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眉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眉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及中省市有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及2021年全县降水趋势预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1.各镇(街)、太白山森林公园和红河谷森林公园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

4.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县、镇(街)分摊负责,太白山森林公园和红河谷森林公园自行负责。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1年全县年总降水量为600~70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初夏汛雨出现在6月下旬,较常年偏早。汛期降水时间、空间分布不均,有局部暴雨灾害。9月上旬有秋淋天气,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0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县气象局对2021年全县降水量趋势预测,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现平缓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时段与地段

(一)重点防范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降水趋势预测,预计全县2021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为5-9月,其中7-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地段

常兴镇台塬区及清水河、霸王河、汤峪河等河流阶地沿线,由于地质环境差,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点密布,是带状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齐镇、营头、汤峪、横渠一带,包括太白山森林公园和红河谷森林公园在内的沿山裸露黄土耕地及半裸露的“V”形沟谷区,是地质灾害的中易发区。县域西南部低山区及中高山区内的公路沿线,地形地貌较复杂,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

(三)重点防范灾害隐患点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74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村组有:槐芽镇保安堡村、肖里沟村,金渠镇教坊村、河底村、年第村,常兴镇杨家村、汶家滩村、尧柳村、郭何村、河祁村、北渭村,营头镇红河谷村、万霞村、第二坡村,汤峪镇新联村、豆家河村、郝口坡村、屈刘堡村、屯庄村、汤峪村,横渠镇石马寺村、万家塬村、文谢村、河滩村,齐镇南寨村,首善街道东四新村、联丰村北兴村、五坳村、岳北村。上述村组地质环境差,在降雨的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节点

太白山森林公园及红河谷森林公园道路两侧边坡浮石较多,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落石、崩塌、滑坡等灾害。姜眉公路眉县段位于秦岭山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310国道烟筒沟段属黄土梁峁区,道路两侧坡势陡峭,局部破面存在裂缝,遇暴雨、连阴雨,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营头镇万霞村八组、渭北台塬段的土场由于人为取土破坏边坡的稳定性,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铜峪铜矿尾库易引起泥石流、地下采空区易发生地面塌陷,存在较大隐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自然资源局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工作举措,加强体系建设。各镇(街)及太白山森林公园、红河谷森林公园要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通过开展调查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实现“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三)详细认真排查,编制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对当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系统方案,是落实和指导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及太白山森林公园、红河谷森林公园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认真编制本辖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及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服务中心备案。

(四)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应急能力。各镇(街)、太白山森林公园、红河谷森林公园和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地质灾害信息。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上级部门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中心、应急专家队伍、应急平台,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装备,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体制,增强应急响应时效,做好应急保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五)加强群测群防,提高预警能力。各镇(街)、太白山森林公园和红河谷森林公园要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签定责任书,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村组(社区)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

(六)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以村(社区)、组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结合“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节日,采取印发宣传册、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开展避险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规范工程活动,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减少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村规划和移民搬迁选址,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于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确需治理的,责令限期治理。

(八)按照规划方案,有序实施治理。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技术支撑单位的协作,及时聘请专业人员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技术排查、调查和评估,对隐患点提出防治建议,并指导督促开展好排危除险治理工作。同时,要有序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出现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按要求进行排危除险治理,并积极配合县地质灾害防治服务中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配套经费。县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附件:1.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pdf

           2.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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