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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15 16:12:12


类别:B

眉交函〔2024〕38

签发人:范新辉

严春春、曹正平、贾彩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209省道横汤路段的建议》(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横汤路(原209省道)养护权限原归属宝鸡市公路局,于2023年年底才正式移交至我县交通部门。移交后,我局对该路进行了全面勘察,掌握了横汤路豆家堡村、横渠村、红祥村路段路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已于2024年3月向省市提交了养护计划申请,但未获批列入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市交通部门的对接联系,争取早日将横汤路养护项目列入省市计划。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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