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眉交函〔2024〕38号
签发人:范新辉
严春春、曹正平、贾彩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209省道横汤路段的建议》(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横汤路(原209省道)养护权限原归属宝鸡市公路局,于2023年年底才正式移交至我县交通部门。移交后,我局对该路进行了全面勘察,掌握了横汤路豆家堡村、横渠村、红祥村路段路面破损严重等问题,已于2024年3月向省市提交了养护计划申请,但未获批列入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市交通部门的对接联系,争取早日将横汤路养护项目列入省市计划。
特此答复。
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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